从某种意义上说,语文课程的“性质”问题,可以还原为语文课程的取向问题。历史上关于语文课程“性质”的论辩,其实是以曲折的方式进行语文课程取向各种见解的争鸣。
关于语文课程取向的争鸣,我国现代语文教育百年史,曾依次出现过“文言”与“白话”、“文”与“道”、“工具性”与“思想性”、“工具性”与“人文性”等主话题。
下面大致分四个阶段做一番概貌式的考察,描述“性质”难题的演变过程。
.课程取向纷争中构筑的同一平台(90-98)贯穿0世纪前50年的语文课程取向之争,即“应当注意哪一种国文的问题”[蔡元培,国文之将来;顾*初,李杏保,二十世纪前期中国语文教育论集,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99:06.],主话题是“文言”与“白话”,切入口则直接对准语文课程与教学目标。
90年颁布并推行的《奏定学堂章程》,标志着我国现代“学科”含义上的语文教育正式成立。
除了“讲经”或“读经讲经”,当时初等小学设立“中国文字”,主要是“俗语”的写作,高等小学与中学设立“中国文学”,主要是文言的阅读和写作,高等小学的“中国文学”,还有“习官话”的内容,标志着听说进入语文课程。此后的语文课程与教学改革,均是在培养读、写、听、说能力这种既定疆界内进行的。
90年,小学统一改成“国语”,标志着“语体文”的读写教学在小学成为主导向,,随后在初级中学也取得了与文言文平起平坐的地位。
9年,由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组织的新学制课程标准起草委员会刊布《中小学各科课程纲要》,得到确认并被人们普遍接受,按郑国民的研究,之后的中小学文言与白话的总体情况大致稳定。[郑国民,从文言文教学到白话文教学:我国近代语文教育的变革历程,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6.]
但争论始终未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