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文明历史的古国,但这个文明古国对于人的价值,却一直没有太大的重视。
在各家各派的思想体系和传统观念里,当然会有一些民本主义的思想,例如什么“民为贵君为轻”、什么“人命关天”等等,但百姓一直以来都被视为一个被统治的群体,君主的职责在于“牧民”,好一点的君主,也只是“牧”得比较仁慈一些,但并不妨碍老百姓被视作“被牧”的羊群。
记得当年读《鹿鼎记》,里面有一段话让我印象颇深。讨论的是“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和“鹿死谁手”这两个典故。
原文说:“咱们做老百姓的,总是死路一条。未知鹿死谁手,只不过未知谁来杀这头鹿。这头鹿,却是死定了的。”
这便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了。
不过在中国历史上,依然不乏一些仁爱之士,为人的权利挺身而出。西汉时期的路舒温,就是其中一位。
在汉武帝时期,虽然采取了董仲舒“独尊儒术”的主张,但在司法上,汉朝依然很大程度上采用秦制,尤其汉武帝热衷于集中权力,大量使用酷吏,使当时的司法环境相当恶劣,冤假错案十分之多,加上连年用兵,百姓压力很大。
到了汉宣帝时期,在经济上实行了与民休息的*策,放开部分垄断经营。而在司法上,也对严刑酷法有所讨论。
路舒温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了一份《尚德缓刑书》,主张德治,慎用刑律,尤其反对刑讯逼供。
这样的主张,在两千年前,是何其难能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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