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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2/15 19:18:00
“法兰西民族是一个”:近代法国*治语境中的概念、修辞与论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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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在近代早期的法国语境中,“民族”(nation)一词原本指涉多种义涵,但随着17-18世纪绝对主义国家的兴起,“多元”的意象逐渐被统摄为“一体”。在外部,同“异族”的区隔强化了法兰西民族的特殊性;在内部,对地方的整肃明确了民族之体的完备性。“法兰西民族”逐渐作为整全唯一的*治体概念,形塑近代外交与国际法中的主权国家话语。在其背后,“历史书写”追溯了民族身份的“同一性”记忆,“*治意愿”强化了外部御敌与内部团结的“统一性”意识。年的大革命继承了这种统一的“法兰西民族”叙事,议会论辩既阐发了“民族取代国王”的现代主权法则,又确立了人民之间“*治意愿”的合法性。“法兰西民族是一个”既是革命论辩的核心,也是*治生活的共识。它构成了此后民族主义的基础,不仅塑造了现代民族国家的修辞方式与话语结构,还影响到了20世纪的中国*治与社会。

关键词民族话语修辞概念史近代法国

抗日战争时期,关于“中华民族是一个”的讨论曾经波及各界,这也成为今天国内学者探讨“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的焦点之一。①而在-年代的中西语境交汇下,官方、民间与知识分子围绕“民族”概念展开大讨论时,来自法国的“*治民族主义”(politicalnationalism)举足轻重。②事实上,当我们探讨“中华民族是一个”的历史命题时,近代法国人曾经同样讨论过“民族”(nation),也高喊过“法兰西民族是一个”的口号。这也是为何西方学界在考察法兰西民族时,往往秉持一种“大一统”的叙事方式。③然而,“法兰西民族是一个”的理念并不是古已有之,相反,民族的“统一”(unité)在16世纪末17世纪初才成为法国人普遍关心的问题。④在此之前,“民族”概念有着多种语境与义涵,指向上亦有本质性的差异。如何完成这种“多语境”向“大一统”叙事的转变?学术界的现有探讨是不够的。⑤本文正是基于这一点,试图从概念史的角度考察近代的“法兰西民族”。一方面,在有关“民族”概念的*治语境中,梳理话语、修辞、表述“从多元到统一”的过程。另一方面,还原19世纪民族主义兴起以前,形塑法国统一民族身份与*治认同的关键时刻。具体内容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在概念与修辞上考察近代法国人是如何“说”民族的,言说过程中,“法兰西民族”的*治符号又是如何诞生的。二是发掘“法兰西民族是一个”观念的内在逻辑,从而有助于我们思考今天“复数的法兰西”与“民族统一体”之间的辩证关系,为理解近代“中华民族”观念提供参考。

传统法国“民族”概念的“多元”意象

从辞源上看,“法兰西民族”(lanationfran?aise)本是衍生自“民族”(nation)概念的*治表述。但是,作为基础概念的“民族”在传统法国却并不必然是“一个”的。这既表现为nation一词在概念与修辞上的诸多形态,也实际存在于*治生活的各种语境中,它呈现了一种“复数”“多元”的义涵与经验空间。⑥然而,在中世纪后期“普世到特殊”的*治转向中,中性词汇的nation被赋予了特殊性的前缀,用以识别世俗世界中的特定民族。“法兰西民族”便是其中一典型,它取向于一种特殊主义的情感,并在世俗*体的兴起过程中成为核心的*治修辞之一,继而统摄了传统法国“民族”概念中的多元意象。

古典时期,“民族”概念是在一种普世主义的语境中被表述和使用的。拉丁语的natio本义指“出身”,罗马人也会用它来指代“外邦”。⑦这是一种世界主义的眼光。在普世帝国之下,natio所代表的“出身群体”是地方性、碎片化的,所以罗马人会用natio来描述高卢地区的部落氏族,也会用来指犹太人。中世纪的*治修辞部分继承了这种习惯。16世纪布丹(JeanBodin)在写《共和六论》(LesSixLivresdelaRèpublique,)时,拉丁语的natio一词还会指犹太人。⑧

罗马帝国崩溃后,基督教维持了另一种意义上的普世主义,natio/nation的使用也呈现出多元的特征。在宗教语境中,nation指代“出身”的义涵逐渐淡化,摈弃世俗身份的“天选民族”的理念更加流行。所以,信与非信、上帝之城与世俗之城的分野是重要的,异教徒群体不以natio为单位,信徒内部也不讲“出身”。16世纪中期,一份记述特兰托大公会议(ConciliumTridentinum)的《教义问答》指出:“教会就是大公的、普世的(universelle),神圣而统一(sainteetunité)。它不会局限在单独王国或地方(nation)的边界里,而是涵盖整个人类世界。所有信徒都是天选的神圣民族(nationsainte)。”⑨在世俗的封建话语里,nation往往指的是“地方”。例如,记载十字*的文献就会这样描述某个法兰克人:他是一位圣殿骑士,一名职业武士,来自图赖讷地区(nationeTuronicus,法国旧行省)。⑩

在近代早期的法国,关于“法兰西民族”的表述大都是从“普世主义下的地方”或“上帝选民”的义涵出发的。一方面,法兰西人是“天选民族”,教皇曾对国王说:“天下万邦之中,唯有您的法兰克部族(nationfranque)最中意于我,所以我将上帝授予我的教会托付给你们。”另一方面,法兰西继承了罗马帝国的衣钵,世俗领域的“所有民族”(touteslesnations)、“众多民族”(diversesnations)不过是法兰克帝国治下的局部地方和氏族群体。所以,此时的法兰西民族仅仅是“法兰西的诸民族”,是“多元”“复数”性的表达。

这种表达也出现在13世纪的巴黎大学中,后者尽管普世招募教师和学生,但年后却以nation为单位来管理,最早文学院“荣耀的高卢民族”(honorandaGallorumnatio)旗下就包括法兰西的巴黎、桑斯、兰斯、图尔、布尔日主教区以及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萨伏伊这些地区的师生,此后相继出现了“忠诚的皮卡第民族”(fidelissimaPicardorumnatio)、“可敬的诺曼底民族”(venerandaNormanorumnatio)、“坚贞的日耳曼民族”(constantissimaGermanorumnatio)。nation下面包括不同的省份,划分标准是出生地、语言和风俗,且以语言为主。这不难理解,异乡的学习生活并不仅仅是拉丁语的书本与课堂,学生们还要考虑租房住宿、穿衣饮食和自我娱乐,同乡的师生往往有着类似的生活习惯和饮食偏好,可以用共同的方言进行沟通,所以他们组成nation团体一起生活。因而在近代早期的大学里,“法兰西民族”可能不仅仅包括法兰西人,“荣耀的高卢民族”也包括西班牙、葡萄牙等地区的学生。与此同时,法兰西境内的人群,也并不必然属于某一个特定“民族”,相反,可能存在普世性的认同。

同样,在近代早期,法兰西内部有着诸多不同的种族和方言群体,它们都可以自称为“法兰西的民族”。年法国三级会议的记录就显示:由于与会代表众多,无法在同一个大厅内议事,所以全体会议代表不再按照等级,而是根据地域分成了六组nation:第一组有巴黎、法兰西岛、皮卡第、香槟、布里、纳韦尔、马孔、奥塞尔和奥尔良;第二组有勃艮第和夏罗尔;第三组有诺曼底、阿朗松和佩尔西;第四组有阿基坦、阿马尼亚克、富瓦、阿让努瓦、凯尔西和鲁埃格;第五组有朗格多克、多菲内、普罗旺斯和鲁西永;第六组有贝里、普瓦图、安茹、马恩、图尔奈、利穆赞、奥弗涅、波旁内、弗雷、博若莱、昂古穆瓦和桑东日。“每一个nation各自拥有一个厅进行讨论,最后全体在大厅集合,听取各组讨论的结果,并同时提交一份表达各自nation整体诉求的小册子。”由此,法兰西的六个nation就构成了六个“地区”,它们也可以被称为巴黎地区(nationdeParis)、勃艮第地区(nationdeBourgogne)、诺曼底地区(nationdeNormandie)、奥依语地区(nationdelangued’oil)、奥克语地区(nationdelangued’oc)。显然,在近代早期的王国治理中,“法兰西的民族”是复数的一个个“地区”。作为natio“出身”的衍生义涵,同法语的patrie一样,nation可以指一个人出生的村庄和乡镇,也可以扩展到“更大的城市和省份”。

然而,随着普世帝国与教会的衰落,多元的“民族”表述可能伴随并助长宗教冲突与族群战争的危险,成长中的绝对君主开始从整合“一个民族”的角度出发,构建基于统治空间的特殊主义共同体。比如,13世纪后,“法兰西王国”(rexFranciae)就取代了“法兰克王国”(rexFrancorum),成为法国的正式国号。15世纪起,神圣罗马帝国冠以“德意志民族”(nationisTeutonicae)的后缀,皇帝成为日耳曼民族的王,只从德意志王公中选出。由此,nation在大学与地方所获得的形容词与修饰语(如nationanglaise,nationdeParis)被新兴君主*体所筛选与统合,以此区分世俗*治中的不同群体。传统普世视域下的“外邦”“天选民族”“大学团体”与“地方”意象,开始被统一的“法兰西王国”所整合。以“出生地”或方言为标准的nation一旦进入王国治理的语境,就会被行*律令和统一的语言*策打压,最初“法兰西民族”意识的出现就是16世纪以后王朝*府在领土范围内强力推行“法兰西化”(Francisation)的结果。

单一“法兰西民族”的诞生与表达

16-17世纪统一王国的出现,奠定了法国“民族”概念由“多元”向“一体”的转变基础。而单一“法兰西民族”的*治符号与绝对主义国家的成长是同步的,它体现在内外两个维度:在外部世界,传统宗教-世俗的二元分野开始被民族间差异所取代,对法兰西民族的歌颂伴随着对外战争中的朴素爱国意识。在王国内部,新的“法兰西民族”概念开始统合王国境内的所有种族、地方、语言与风俗群体,“多样化原生族群的成员就整个转变成了领土型国家的一般居民”。

首先,在外部战争与冲突中,“法兰西民族”作为“外族”“他者”的对立面,成为抗战动员的*治修辞。

正如中世纪的教会话语里,“上帝拣选了法兰克人(gensFrancorum)来讨伐异教民族”一样。世俗冲突中,“他族”(autresnations)、“外族”(estrangesnations)的存在也是*治动员的理由。正如年记述百年战争的文献所说:“法王路易同英王亨利之间的战斗已经成为一个王国对抗外族(lesestrangesnations)的斗争。”在“他们的民族”反面,“我们法兰西民族”的共同意识开始出现。“一个好法兰西人”(unbonFran?ais)——反抗外敌、效忠主人,已经成为民间大众的通俗说法。因而贞德(Jeanned’Arc)常说:“我看到每个法兰西人(unFran?ais)所流的血,心如刀割。”

unbonFran?ais也是年红衣主教马扎然(JulesCardinalMazarin)自我辩护的用辞,彼时他正因生于意大利的“外族”的身份而遭人非议(尽管入了法籍),攻击他的小册子称:“母亲天然只哺育她的亲生子女,绝不能将属于自己民族(nation)的尊贵给了外族(nationétrangère)。”对此,马扎然辩解道:“我是一个好法兰西人,不会受到任何企图对这个民族(nation)不利之人的伤害。”这里体现了nation修辞中的一种“他们”与“我们”的区分,敌我矛盾下,世俗*治的冲突往往被表述成“民族”间的异心与争斗。正如16世纪一本反马基雅维利的小册子所指出的:法兰西民族(nationdeFrance)首先是法国人的民族(nationFran?oise),它不是日耳曼人的民族(nationd’Allemagne),也不是英格兰人的民族(nationAnglois),更不是意大利人的民族(nationItalienne)。马基雅维利是一个“外国人”(étranger),无论他来自意大利还是佛罗伦萨,都是不同于法兰西的“外族”(nationétrangère)。恰逢16-17世纪流行着给各民族按个性“扣帽子”的做法,“法兰西民族轻浮,意大利民族好妒,西班牙民族严肃,英格兰民族恶*”等等,正是在这样一种民族性格的区分中,“法兰西民族”的身份更加彰显。

彰显身份的另一维度是对“我们民族”的歌颂,它集中出现于16世纪末,展现了一种朴素的爱国情怀。年,杜贝莱(JoachimduBellay)在《对法语的捍卫和说明》(DéfenseetIllustrationdelaLangueFran?aise,)中指出,法兰西民族(lanationfran?oise)是一个希腊化的高卢民族,因此,“我们民族(nostrenation)的法语可以且很快能成为更为著名的语言之一。”年,亨利三世(HenriIII)启动的《无比卓越之法语的书籍计划》(ProjetdeLivreIntitulédelaPrécellenceduLangageFran?ais,)也展现了对法兰西民族的推崇:“不管我远离我的故乡多少次,我对她的祝福却一次未少;在我心中,没有任何一个外国民族(nationestrangère)能处在热爱法兰西之前。”显然,在这两本书中,“法兰西民族”已经作为“我们的民族”被歌颂,而它的一切,包括法语,都是无比卓越的。

其次,在王国内部的整合中,“法兰西民族”变成绝对主义的*治修辞之一,“民族”就是绝对君主统治下团结、一致、共同生活的居民集合。

nation一词进入王朝*治的话语表述同近代早期“王之两体”的*治隐喻有关。源于基督教的“神秘之体”(corpusmysticum)概念在中世纪后期为世俗君主所用,君主是*治体的头部,臣下与平民构成了躯干,作为身体的臣民要服从头脑的统驭。基于此,在17-18世纪的王朝话语中,国王被表述有两个身体,生理器官构成“自然之体”(Corpsnaturel),国家、民族构成“*治之体”(Corpspolitique)。所以从*治体的角度来看,国王同nation是一体的,没有国王就没有“民族”。年3月,路易十五御临巴黎高等法院时说:“朕的子民与朕乃一体”,就是在回应那些假托“民族”(nation)权利与利益,试图在王权之外另立一体之人。年的一份年鉴里也说:有人认为国王就是国家,君主同其臣民一体,完美地统合所有只来源于他的公共权力。这与英国有所不同,后者的民族(nation)和国王是截然分开的,各自有各自的专属领域和存在形式。

因此,绝对主义国家对“民族”的定义是基于王国的大空间尺度。它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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