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南方周末」
(农健/图)
年1月4日,新年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69岁的李洋(化名)收到了一直等待的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南方周末记者从李洋的代理律师马永杰处了解到,最高法判决撤销此前的一审、二审及山东省高院的再审判决,确认山东省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拒绝为李洋办理退休手续的行政行为违法。至此,李洋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原济南市社保局)历经近十年的诉讼将告一段落。
此前,南方周末曾以李洋诉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为例,报道这一群体的养老困局(报道详见年8月26日《服刑结束后,他们面临养老困局》):他们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参与试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后因犯罪服刑。服刑结束后,他们被当地人社部门告知,由于刑事处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应当从其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不少已年满60周岁的刑满释放人员因此不能办理退休,不能领取养老金。
除了李洋案,马永杰还陆续代理了辽宁、江苏、山东、湖南、河南等多个省份的同类案件十余宗。他认为,李洋的案子在其中具有代表性意义,而此次最高法判决厘清了该案中的关键问题,即明确了参保试点期间的机关养老保险可以与企业养老保险接续计算,并不拘泥于部分过往文件中的表述。
在抱团取暖的群里,与李洋有类似经历的人看到依法维权的希望。这一周来,不少人表示将采取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权利。
最高检抗诉:应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据南方周末此前的报道,李洋与济南市社保局的争议主要是工作年限计算与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是否挂钩。
李洋的原单位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年山东省试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和李洋共同缴纳了自年12月至年7月共六年八个月的养老保险费。
年7月,李洋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随后单位作出开除李洋的决定。年11月起,假释后的李洋以社会个体人员身份缴纳保险费。
至年5月,李洋年满60岁时,两段缴费年限加起来达到15年,李洋认为济南市社保局应据此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发放养老金。
济南市社保局回复称,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待遇按照工龄和职务计算,济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亦根据本人的工作年限确定。
根据内务部号通知第一条规定,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也就是说,李洋刑罚以前的工龄“清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也“清零”了。到年,他的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不符合法定退休条件。
在长达十年的诉讼中,李洋一共提起两次行政诉讼。年11月,他首次提告,请求济南市社保局履行为其办理退休手续的法定职责,但历经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及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共三次审理后,李洋的诉求被驳回。
年1月,李洋再次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济南市社保局予以拒绝。李洋再次提起行政诉讼,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三次审理,均认为“李洋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应当从其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
“这次(胜诉)最高检的支持很重要”,代理律师马永杰说,年山东高院判决后,李洋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诉,请求检察监督。本次最高法再审即是因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李洋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应当从其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提出抗诉。
最高检的行政抗诉书认为,根据综治委、司法部、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4号意见)规定,对被判刑或劳教前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刑满释放人员重新就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保险关系。而李洋符合应当接续计算养老保险关系的情形,他在年至年参加的社会保险应该与重新工作后继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对于该案是否适用4号意见,李洋经历的数次庭审中,法院意见不一。在年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书中,法院认为工龄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根据4号意见的规定,犯罪职工在判刑前建立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刑满释放后应该可以接续。但由于李洋此前缴纳的不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这一处理方式在此后上诉过程中又被否决。
此后的庭审中,判决都认为依据号文件,李洋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应当从其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
此次最高法判决指出,工作年限的计算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接续并非同一概念。“李洋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时,直接面对的是刑事犯罪关押前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接续问题,4号意见才是当时更有效的更直接解决涉案法律问题的根据,用关于工作年限计算的、老的号通知否定李洋刑事犯罪之前的缴费年限应当接续计算,适用法律根据错误。”
最高法判决:给工作年限解绑
马永杰认为,最高法的判决有几个“明确”:明确适用社会保险法;明确参保试点期间的机关养老保险可以与企业养老保险接续计算,否定了济南人社部门认为的缴费时间应该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的观点;明确了适用4号意见,不拘泥于文件中表述的是曾参保“企业养老保险”还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明确了号文对“工作年限”的规定不能否定“缴费年限”。
“最高院的判决是将原来工作年限上绑定的种种待遇解绑,保险就是保险,与工作年限无关。”马永杰认为,这种思考方式给类似案件的解决指明了道路,有利于各省统一标准。
由于年5月,李洋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案子最初的诉求——办理退休手续已经没有意义,最高法判决确认济南市社保局拒绝办理退休手续违法。
案件胜诉以后,李洋能否据此补回未能领取的养老金呢?马永杰认为要等待社保局进一步的沟通,补偿方案是依照年满足退休条件的时点追溯补偿,还是依据年的起诉时间计算,尚不可知。
有类似经历的程剑敏则提出另一个细节,他们当初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与企业的个人缴费比例的8%有一定差距。安徽等其他省份在承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可以与重新工作后的企业养老保险接续的同时,也要求补上此前少交的个人缴费。“我们愿意缴的”,程剑敏说,他的关键诉求还是应该认可试点期间所缴的养老保险,以保障晚年生活。
据此前南方周末报道,这类人员遭遇的窘境也与养老金并轨改革过程中对这一群体的政策缺失有关。年人社部发布的改革配套文件规定:“改革后,对于符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其改革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照有关规定计发待遇。改革前个人缴费本息,划转至改革后的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马永杰认为其中还有许多细节问题尚待处理,如对于不符合纳入改革的人群,个人缴费是否退还;以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为时间点,在此之前和之后转移养老保险的是否要区别对待。他提醒,这些问题未能处理好,可能导致矛盾频发。
南方周末记者刘怡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