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自行发债获批 利弊几何?_国内_新闻_CUTV深圳台
昨天(20日),财*部宣布,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地方*府自行发债试点启动。通知表示,2011年*府债券期限分为3年和5年,期限结构为3年债券发行额和5年债券发行额,分别占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的50%。有专家表示,地方债的发行,有利于地方*府扩大融资渠道,解决资金难题。
不过,也有专家表示,目前各地方*府因为兴债过多,财*资金短缺,地方债的发行伴随着一定的金融风险。
对于财*部的公告,深圳市财*委相关工作人员回应表示,相关消息早已知道,不过,具体情况将在适当时候发布。经济分析人士推测,与之前中央发行的地方国债不同的是,这次地方*府发行债券的利率要比国债和地方国债都高。预测地方债券5年的利率应该在4.5%到4.8%的水平,介于国债和企业债券之间,体现与国债的价差和*府财*力量差别。本次试点规模不会太大,一般在500亿到800亿之间。
引人注目的,深圳这次和上海、广东、浙江等省市并列一起被列为试点城市之一,专家表示,这也是深圳金融业比较发达以及地方财*实力比较好的缘故。了解到,以往由中央发行的国债由于风险低收益好因而受到民众的追捧,那么,这次地方债的发行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即使专家意见也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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