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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志怎样的死法,才能终结暴力拆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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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大案:

王文志:怎样的死法,才能终结暴力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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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陕西律协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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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民:法学不仅仅是法律

核心提示拆迁问题已经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但在要求依法推进拆迁工作的情况下,拆迁问题仍然成为问题。近年来,随着全国各地城镇化建设的大力推进,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目前赋予地方*府在征地拆迁中太多的行*权力,必须得到整改,从行*高压的轨道转入法律博弈的轨道,是规避事态暴力化发展的最重要甚至可能是唯一的途径。

记者:王文志

来源:记者王文志()

原标题:怎样的死法,才能让暴力拆迁放下锐矛

“先锋派”作家余华,常以冷峻的笔调描写死亡。他的名为《一九八六年》的小说,详列了古代千奇百怪的死法。这些死法的情形,也被当下空前繁荣的肥皂剧演绎得几可乱真。

从古往今来死法的视角,中国确乎是一个被死亡方式演进而照亮的国家,而死亡和尊严联系在一起,是件相当艰难的事情。尤其一介平民,有尊严地活着殊为不易,有尊严地死去,同样是艰难的。

最新的例证,是山东平邑县农民张纪民之死。张在强拆过程中突然被烧成碳状,躯体蜷缩成“手提包大小”。事态的最新进展是,三名镇、村级干部被刑拘,市委副书记向死者家属道歉,七人涉非法拘禁被采取强制措施。如此仍不能平复质疑声浪:到底是自焚还是他人纵火?

张继民的死,直接诱因是拆迁补偿条件谈不拢,起了剧烈冲突。从张妻被“绑架”、村民目睹拆迁人员向张家扔汽油瓶、张家曾遭数十人围攻等信息看,是否属于暴力强拆,争辩似已多余。除非当地官方铁了心要把公众当弱智。

不管是自己反锁屋内自焚陨命,还是被人纵火烧死,这种痛苦万状、不忍卒睹的死法,无论如何也算不得有尊严的。人纵有一死,在一个文明社会的正常情况下,可以有多种死法,如此惨烈地死去,让法治社会为之蒙羞。

自焚死、碾压死、跳楼死、喝药死、上吊死、割腕死……围绕拆迁,草根居民相继创造了一系列死法,足以穷极想象。如今,山东农民张纪民又增添了一种,暂且可叫做“锁门自焚”——一个庄稼汉抗拒拆迁,不是像唐福珍那样在拆迁人员面前点火自焚,而是把自己反锁在屋里,按当地官方的意思,是“自身行为所致”,且死后还可能被贴上暴力抗法的标签。

我对这种有点“羞羞答答”“不好意思”的死法,百思不得其解。因为怎么说都不大符合常理。凡胎肉身的张纪民,不是铁打的,也不会是什么特殊材料做成的人。当地家家户户都有用汽油驱动的水泵,用来喷药和灌溉,不能因为张纪民买过几升汽油就说他是用来自尽的。

不能不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悲剧频发而悲剧意识尚未生成、一个罪恶每天都在发生而罪感亦未形成的时代。与暴力拆迁征地相关的、通过各种公开或半公开的传播渠道进入我们视野的信息,如果不是极其惨烈和离奇,已经难以引起与悲剧的烈度和离奇程度相应的注意力。

春秋战国时期公子重耳曾匍匐在沉睡的土地上发出千年感叹。在法治中国建设全面推进的今天,如此暴力拆迁,让人恍如隔世,似乎还停留在“水浒时代”。我一直在想,照这样下去,今后民*局统计公布居民死亡数据,要不要加因暴力拆迁而死的统计项目?

面对林林总总的拆迁命案,不止一个学者发出痛心疾首的叩问。拆迁死人,平邑绝不会是最后一个。面对一起又一起撼人心魄的暴力拆迁,要有一种怎样的死法,才能惊天动地,让暴力强拆者放下手中的锐矛?

报道说,张纪民死前已经答应“秋收后搬”。只是,这种时间安排,他说了不算。平舆县大抵也有“拆迁指挥部”之类的机构,其一声令下,指哪拆哪,只要被锁定的区域,无论多么坚固都会顷刻间成为废墟。当推土机隆隆之声由远而近,张纪民生前也一定感受到自身的羸弱与无助。

面对充满血泪的强拆案件,我们总有一种无力感。在拆迁与被拆迁这对矛盾中,公权力握有锐矛,而私权力却手无寸铁。当公权力强大到无视公民生命的程度,演绎的不是角斗,而是杀戮了。无论多么惨烈的以死抗争,都如同蚍蜉撼树。

在平邑某些官员眼中,张纪民也应该习惯性地被定义为“愧对*府”的“刁民”。拆迁人的行为正当性和道德优越感已然确立。平邑官员或许没有预设过张纪民会这样死去,但是,死个把人,又算得了什么呢?刑不上官员,责不究强拆。正如《南方周末》的调查结果,“拆出人命的地方,官员个个还在”。

五年前,对江西宜*“史无前例”的强力问责,本有机会成为制止暴力拆迁的范本,而前车之鉴,并未成为“后事之师”,偷拆、黑拆、血拆等暴力拆迁依旧。同在山东,平度市上演的陈宝成事件和杜家瞳村纵火事件,曾引得舆论鼎沸,平度市**领导最终毫发无损。如此这般,暴力拆迁怎肯轻易收手?

我不寄望于平邑县的上级机关会对更高层级的官员予以严厉惩处。在传统意义上,地方治权是自上而下授予的,下级滥权,上级一般会有理性的权衡:是救济民众,还是保护下级。假如上级每每站到民众一边,必然挫伤下级积极性,因此上级会考察遭到下级侵害民众的规模有多大。平邑县的上级机关可能会豁免这种“不那么严重”的失察责任。事实上,“哪里拆迁不死人”己见怪不怪,以至于连拆迁死人的抚恤费都已纳入相关预算。

曾经有学者提出要实行土地私有化。在过于强势的*府面前,这样的制度设计恐怕只能会使越来越多的公民失去土地所有权。*府会打着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幌子,不断地蚕食、剥夺公民的财产权利。每一个土地所有权人在强悍的*府面前依旧不堪一击。

在我看来,中国现在并不急需什么保护公民财产权利的民事法律,也不急需在某些微观的制度层面修修补补,当务之急是限制行*权力。改革只有指向行*权力,真正驯服权力,公权才可以平等地善待私权,拆迁才会从蛮荒时代进入文明时代,才能终结与拆迁相关的“死法创新”。

山东强拆案镇委书记镇长停职

来源:澎湃新闻

9月19日,“平邑9.14”事件地方镇主要负责人被停职检查。目前,由两名平邑县副县级领导干部带队进驻该镇开展工作。

继9月17日地方镇*委副书记魏运波、东崮社区*总支书记管彦省等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平邑县委对地方镇*委书记唐义柱,*委副书记、镇长杨建*作出停职检查的决定。县委县*府强调,严查拆迁过程中存在的失职渎职、违纪违法行为,不管涉及到谁,都将依纪依法严厉问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公平正义。

此前报道

山东平邑拆迁血案背后:违规以租代征两次被批

在山东临沂市平邑县地方镇寻找后东固村并不是一件难事,看到高耸的社区安置楼就到了。

在这片还在修建的安置楼附近,村民张纪民的老房子9月14日遭遇一场强拆。在这次强拆中,他被烧死在自己的家中。

临沂官方将此事定性为一起因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强制拆迁引发的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侵害的恶劣事件。

目前,对该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的三名*府负责人已被刑拘,而涉嫌非法拘禁张纪民妻子的7名城管人员也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张纪民死亡背后,是他所在的“山东百强示范镇”——地方镇正轰轰烈烈推行的农村社区化浪潮,大片耕地被占用、大量房屋被拆迁。

此前在山东多地出现过的“农民被上楼”,又一次出现在这个正处在发展快车道上的城镇里,并遭到利益受损农民的强烈质疑和激烈反对,理由是拆迁补偿太低,*府以租代征后违法改变耕地性质。

这一现象,还曾被山东省委机关报《大众日报》两次点名予以批评。

“火是从外往里烧的”

张纪民被从着火房屋东北方向墙角内抬出

那几栋橘红色外立面的安置房还在建造,但张纪民再也住不上了。

9月14日中午,在遭遇强拆的过程中,他被烧死在自己家里。

张纪民的房屋正处在东固社区规划中的宽阔马路直线上,因此被列入拆迁范围。

张纪民的妻子潘进惠称,当天一早自己在送女儿上学后回家的路上,遭到不明身份人士的殴打与“绑架”,昏迷之后又被扔在一位村民的家门口。

目击村民称,当天上午,数十名不明身份的人员和没挂车牌的车辆将多平米的张纪民家团团围住。而后,强行拆除了张家一侧的围墙。

当天中午11时50分许,村民潘如香看到张纪民家的房子里冒烟了,进院子时发现火从门外开始往里燃烧。潘如香把门撞开试图救张纪民,但火很快就烧得越来越旺。

张纪民的侄子张勇称,着火房间的纱门外侧烧得比较厉害,内侧烧灼较轻。此外,门框、窗户也是如此,“这说明火是从外往里烧的”。

最终,张纪民被烧死在房间东北方向的角落里。当他被抬出来时,身体保持着蜷缩的姿势。“这明显是躲火的姿势,”张勇说。

据新华网报道,一份村民提供的视频资料显示,年9月14日11时48分15秒(录像显示时间),死者张纪民家房屋开始冒烟,并伴有零星火光。8分钟后,有两个不明身份人员从张纪民家正门跑出到院后的路上,与其他人员会合,一起继续往张纪民家屋顶扔石块等杂物。人群中有一人拎着红色灭火器来回跑动,但并未去灭火。随后,火势越来越大。视频中有妇女哭喊声:“出人命了,快救人去!”

9月16日,平邑县新闻中心的官方微博一度通报称,排除他人人为纵火,火灾系死者张纪民自身行为所致。

次日,风向突然转变。大众网发布消息称,经调查初步确认,该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的地方镇*委副书记魏运波、地方镇东固工作区书记兼东固社区*总支书记管彦省、地方镇*府工作人员高群等已由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9月18日,新华网又发布消息称,涉嫌非法拘禁张纪民妻子潘进惠的7名城管人员也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消息还称,魏运波为达到强制拆迁目的,策划指使上述7人对潘进惠实施了2个多小时的非法拘禁。

目击村民说,魏运波和管彦省都是当时强拆张纪民房子的组织者。

未达成协议即“偷拆”

在村里,张纪民家算是“穷户”。潘进惠说,张纪民有心肌炎,干不了重活,平常跟着她去罐头厂干点轻活,两人一天的收入是50多元,“一年下来纯收入也就是一万多”。

潘进惠称,村委会原来给她家的安置方案是5间房屋总共补偿5.8万元,“不给现金,只是买安置房时少交5.8万元。”潘进惠说,一套楼房需要十几万,他们家“真是拿不出来”。

张纪民家没有同意拆迁,最终遭遇强拆。

强拆中被火焚毁的张纪民家,现在成了村民们聚集议论的一个据点。

东固社区三个村(前东固、后东固、西东固)的村民不时聚集到这座被火烧成焦黑色的房子附近,讲述自家的拆迁遭遇。

42岁的后东固村村民潘传国的房子是在年11月被强拆的。他说,自己并没有签任何拆迁补偿合同,村委会亦未曾给予他任何补偿,但房子却被人偷偷拆掉了。

此前,村里曾与潘传国协商,按照每平方米60元的标准赔偿,但遭到了他的拒绝。

拆迁是在潘传国并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他说,当时自己正在工厂上班,回到家里就看到自家房屋成了一片废墟,“家具、家电、现金、票据,所有的东西都埋在废墟里。”

潘传国甚至不知道是谁拆的。

潘传国说,后来村干部告诉他是地方镇*府拆了他家的房子。他多次找镇里领导,没有一个领导给他任何“说法”。

前东固村的村民杨金平更加“不幸”,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房子是哪天被拆的。

被拆几天之后,邻居告诉他“房子被拆了”,他才回家查看,结果只看到一片废墟。

杨金平说,房子一直是母亲住着,去年母亲去世后不久,房子就被悄悄拆掉了。“那是我们祖上的房子,清朝时就有的老宅”。

和潘传国一样,杨金平也“没有拿到一分钱补偿”。

一份《地方镇东固社区拆迁安置方案》显示,此次拆迁补偿标准是:宅基地按每平方米60元补助;房屋补偿按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标准执行,以评估公司实际评估补偿金额为准。

《方案》还显示,在拆迁公告规定时间内签订拆迁合同并腾出房屋的,每户奖励元;超出规定时间再签合同的,每拖延一天扣减元。

方案称,安置楼房为5+2阁楼样式,共有75平方米和平方米两种户型,安置楼房均价为元每平方米。

“两年内建成万人大社区”

地方镇东固社区绿化整体效果图

村民潘传国也不太清楚自己的房子被拆以后要做什么,“听说是开发楼盘”。

前述《地方镇东固社区拆迁安置方案》中写道,此次拆迁是为了“加快推进东固社区建设,改善居民的生产生活水平”。

村民杨金平接到的一份《拆迁通知书》中称,拆迁他的房屋是因为“根据县委、县*府统一安排,对东固旧村及资红路进行改造,建设新社区”。

而在建设新社区方面,地方镇雄心万丈。

《临沂日报》刊发的一篇关于东固社区第一书记刘振华的新闻稿,题目便是《两年任期内建成万人大社区》。

新闻稿引述刘振华的话称,东固社区要按照万人大社区来打造,打造“一厅五室三站两栏一校一园一场所”的综合服务中心,且要让老百姓在两年内就看到大社区建设的雏形。

根据新闻稿,东固社区是整合前东固、后东固、西东固3个行*村和杨家岭、华家岭两个自然村形成的镇驻地社区。

在临沂市规划局的官方网站上,《地方镇总体规划(-)》后边被标注着“省级示范镇一等奖”。根据规划,地方镇年镇域总人口11万人,城镇化水平50.0%;年镇域总人口12.5万人,城镇化水平56.7%;年镇域总人口14万人,城镇化水平71.4%。

镇区规划形成“两心、两轴、三片”的布局结构,三片是指以铁路、河流自然分割形成的三个片区:北部综合片区,以居住生活、公共服务为主;中部综合片区,以产业、生活居住为主;西南部工业片区。

从规划图上看,东固社区所处的位置,正在北部综合片区。规划图显示,未来的镇*府,将迁到东固社区。镇*府将要搬迁的地方,现在是前东固村的耕地。

换言之,这就是在山东许多农村正在大面积铺开的“农民上楼”、“农村社区化”浪潮。

《中国青年报》在年曾报道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曲相霏在山东走访调查日照市、诸城市的9个基层村镇及社区:“还没有碰到不被抱怨的农民上楼、重建”。

两次被*报曝光

在山东平度征地拆迁中出现的“以租代征”的违法行为,同样出现在了地方镇。巧合的是,两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同样有村民被烧死。

东固社区的建设现场如今依然一片忙碌,几栋高楼突兀地耸立在一片农田中。在建筑工地的门口,上面写着“山东冠鲁置业有限公司地方镇小学项目部”。

在不远处,同样为山东冠鲁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地方老年公寓项目已经主体完工。

而这些项目所在的耕地,大多是前东固村村委会从村民手里租赁而来,部分村民甚至称是强行无偿占用。

村民杨为方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书》显示,土地租赁年限从年12月10日到年12月31日,土地租赁价格为每年每亩元,分三期付款。合同上并未写明租赁之后的土地用途,只提了一句“为加快全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如果合同到期了,这里全建好楼了,我们的土地还能要回来吗?要回来还能种吗?”一位村民质疑。

村民杨庆国的耕地在今年春天变成了一栋高楼。他称,自己并未签过任何征地合同,也未同意任何人租用或占用自己的耕地。“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占了我的地,没有说法,没有赔偿。”

据统计,至少有31户村民共计约50.39亩耕地被租赁或占用。

实际上,早在年,山东省委机关报《大众日报》即刊文质疑地方镇*府“以租代征”。稿件见报后,地方镇*委*府随即表态,该地块将“经营金银花等高效生态农业,不搞建筑”。

但到了年6月,《大众日报》调查发现工程仍在建设,再度刊文质疑。当时一并刊发的记者手记中,记者质问:“若征地,就按国家征地标准给补偿;若流转,就不能改变土地用途。可在平邑县地方镇前东固村,用着土地流转的方式,以土地流转的价格,获取了村民耕种多年的口粮田。然后再‘倒包’(按合同性质所言),再进行项目建设。实际上的征地,却不付出相应的补偿。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儿?”(官方通报及新闻报道中亦有用“东崮社区”,文中统一用“东固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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