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大宁、希希
编辑
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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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烂尾新闻并不全是“媒体不报道”,而是在注意力经济语境之下,那些媒体“报道过的后续”,我们却没有看见。警惕烂尾新闻对媒体责任的污名化,是我们应该有的态度。
年6月9日,北京大学毕业生章莹颖在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UIUC)做访问学者期间,外出途中乘坐一辆黑色轿车后失联,检方以绑架致死罪起诉与章同校的物理学助教克里斯滕森,但他一直拒绝认罪。
此新闻一出,“名校毕业生”“美国失踪”“嫌犯拒绝认罪”等信息点刺激着大众,一时成为爆点新闻,一个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平白消失,引发了人们的种种猜测。然而这两年来,警方的调查却没有任何进展,漫长的等待不仅让家属心力交瘁,也让广大网友失去耐心。
时隔天后,美国当地时间6月12日,章莹颖案开庭,嫌犯克里斯滕森首次通过辩护律师承认了“对章莹颖的死负有责任”,交代了“绑架、强暴、谋杀、弃尸”等残忍细节,但仍然坚持无罪辩护立场。
如此看,章莹颖案这则差点“烂尾”的新闻总算是有了一个结果。纵观近年来的新闻报道实践,太多的热点唏嘘而过,新事盖过旧事,我们往往还没认得清事实的真相,又一起耸人听闻的事件立刻吸引了我们的注意力。
今天,我们来探讨一个问题:新闻烂尾现象真的全是媒体的责任吗?
01“烂尾新闻”的定义及成因
“烂尾”这一概念源自建筑学中的“烂尾工程”或“烂尾楼”。对于“烂尾新闻”,目前学界并没有统一的定义。比较通俗的解释是“雷声大雨点小”的新闻:媒体对一些事件的报道,开始时声势大,但最终对事件的发展结果却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