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治疗白癜风最好的专科医院我国律师制度的完善
摘 要:本文从我国律师制度的发展历程和现状入手,解析我国律师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最后针对我国律师制度的不足提出建设性的建议,有利于完善我国律师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中国论文
关键词:律师;律师制度;律师行业;律师管理;完善
中图分类号:D92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29-0213-01
作者简介:王雪(1990-),女,汉族,河北保定人,河北大学硕士在读,研究方向:民商法。
一、完善《律师法》
完善的法律法规是构建中国特色律师制度的基础。以法律为依据,以法律为基础,以法律规定的形式明确律师的地位、律师制度的性质以及各项具体的律师制度,切实做到有法可依,切实做到有法必依,用法律为律师执业保驾护航。
首先,细化律师执业制度,对品行考察制定详细而具体的方法,同时明确律师协会的职责,确保律师协会的独立性,发挥律师协会对律师的监督和考察,将考察落到实处。其次,明确律师的会见权、辩护权以及调查取证权,细化相关的程序,以完善的程序为保障。最后,完善律师管理制度,明确律师协会的职责。
完善《律师法》一方面有利于律师放心的维护正义,促进中国特色律师制度的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树立法律的权威性,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完善的立法是基础,完善的立法是盾牌,完善的立法既有利于律师制度的发展完善,又有利于各项权利的保护。
二、提高律师的整体素质
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决定着一国法治的发展水平,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指的是提高律师队伍的法律专业素养、加强职业道德建设。针对提高律师的法学专业素养,首先应该培养律师对于法律的信仰,是律师深刻认识到法的内涵和重要性,认识到作为律师的使命和任务,树立服务意识;其次应当明白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要不断的学习,不断的充实自己,认识到人情、关系是靠别人,依靠别人永远比不上依靠强大的自己;最后应当培养团结协作的的团队精神,队友之间互相帮助、开展良性竞争。就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而言,首先应当认识到作为律师其职业道德的准则是什么,明白什么是符合职业道德的,什么是违背职业道德的;其次树立诚信意识,加强诚信建设,以诚信为行动准则;最后,增强作为律师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为提高整体形象严格约束自己。
三、完善律师执业许可制度
在律师执业许可制度时,提出之所以整体素质偏低有一部分原因在律师执业制度存在不足之处即司法考试制度以及考核制度存在不足之处。针对司法考试制度,我国应当将考试形式多样化,而非采用单一的形式,应当多方面多角度进行考察,切实选拔出法律素养高的法律人才。笔者建议,在今后的司法考试改革中应丰富考试的内容,增加文书写作以及程序操作的考察,综合考察应试者的文字表达及逻辑分析等理论与专业素质。在报考资格及资格授予的管理中应统一全国标准统一法学本科的专业素质要求,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可采用特殊的人材交流*策支持法律职业的发展。针对品行考核考察制度,应当加强对品行的考察,选拔品行良好的人。要知道能力强大但品行恶劣的律师其对社会的危害性是惊人的,品行是关键,应当将律师协会对实习生的考核落到实处,全面考察其品行,以决定其能否取得律师执业许可。
四、完善律师管理制度
构建司法行*部门行*管理和律师协会自律管理的“两合”模式。司法行*部门的行*管理采用适度原则,该出手时再出手,从大局的角度进行方向性的把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对于律师协会而言,第一,律师协会会应当明确自身的任务和使命,肩负起作为行业协会的责任。充分发挥作为行业协会的作用,将组织交流、考察考核等制度落到实处,而非停留在表面的形式上。第二,应当增强律师协会的自主性,相应的要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司法行*机关的权利,赋予律师协会一定的自由,使律师协会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根据地方特色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规定。这样有利于更为合理、更为科学的对律师进行管理,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
五、完善律师执业环境
提高律师的执业环境,第一,需要律师严于律己、遵守职业道德以改善大众对律师的错误认识,提高大众对律师的认可度;第二,要加强律师以及律师制度的宣传,使广大的人民群众正确的认识律师的地位以及律师的工作性质;第三,要健全律师权利保护制度,提高律师的安全感;第四,司法人员应当尊重律师,尊重律师的执业活动,任何人、任何机关不得随意干涉律师的依法执业;第五,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开展良性竞争,打击恶性竞争,通过竞争的开展,相互促进,提高业务水平;第六,赋予律师执业活动更多的权能,并从法律上作出细致的规定,使得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拥有更多的主动权。
[ 参 考 文 献 ]
[1]徐家力.中华民国律师制度史[M].北京:中国*法大学出版社,1998.
[2]熊秋红.新中国律师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展望[J].中国法学,1999,5:15.
[3]韩振超,刘晓良.我国现行律师制度的完善[J].中国律师,2001(5):42-43.
[4]程荣斌,刘怀印.从修订后律师法看检察机关保障律师阅卷权制度的完善[J].人民检察,2008(18):12-15.
[5]侯怀霞,荆秋.律师风险代理制度的完善[J].上海*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08,22(6):19-24.